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1007.“在人的手上”表示从他的整个意愿,“为弟兄之人的手上”表示表示从他的整个理解力。这从“人”(homo)和“为弟兄之人”的含义清楚可知:因为一个人的本质和生命就是他的意愿,事实上,意愿如何,这个人就如何;而住在人里面的理解力被称为“为弟兄之人”,如前所示(367节)。无论住在那里的理解力是真实的,还是虚假的或错误的,它都被称为“为弟兄之人”。事实上,理解力被称为“人(vir)”(158, 265节)和意愿的弟兄(367节)。被玷污的意愿和被玷污的理解力在此之所以被称为“人(homo)”和“为弟兄之人(vir)”,是因为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亵渎;在天堂,仅仅提到亵渎或看到亵渎的代表都是无法容忍的,而是立刻被强烈弃绝。这就是为何此处使用了如此温和的词语,又为何本节这些话的含义可以说相当模棱两可,这是为了防止天堂里的人知道这一节包含这类事物。
7375.这两种爱照着加与它们的约束放松,此人被带入它们的程度而增长。它们最终增长到超出限度,变得如此之在,以致这些人不仅想掌控自己王国里的一切事物,还想掌控王国之外的,甚至直到地极。事实上,当加与这些爱的约束放松时,这些爱甚至上升到宇宙之神那里,也就是说,上升到如此的高度,以致那些沉浸于这些爱的人想爬到神的宝座上,取代神自己而受到敬拜,正如以赛亚书关于路西弗所写的那样,路西弗表示那些沉浸于这些爱,被称为“巴别塔”的人:
你心里曾说,我要升到天上!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神众星以上;我要坐在聚会的山上,在北方的极处;我要升到高云之上,像那至高者一般。(以赛亚书14:13-15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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